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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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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新大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调试日期公开

胜利油田新大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石油配件加工及设备维修项目于2018年8月7日取得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河口分局的审批意见(东环河分建审[2018]060号)。胜利油田新大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已于2018年8月13日全部建成,调试起止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9月10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


胜利油田新大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石油配件加工及设备维修项目于201887日取得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河口分局的审批意见(东环河分建审[2018]060号)。

胜利油田新大通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已于2018813日全部建成,调试起止日期为2018815日至2018年9月10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商场街8号,河口首站以西,1号水库以东

联系人:陈绍建

电话:13280369236tel:13280369236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该项目生产车间1座,一层,建筑面积630m2,生产滤砂管3000m、封隔器300台、补偿器300台、反洗阀300台、安全接头2500个、释放接头3000个;该项目的维修车间1座,一层,建筑面积540m2,年维修发动机10台、维修变速箱12台、维修封隔器200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走,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源为切割下料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噪声:设备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本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切割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包装物,边角料以及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以及非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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